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度临床医用液氧使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0万元,招标人为 ******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临床医用液氧使用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年度临床医用液氧使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度临床医用液氧使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不得列入信用中国(******/)被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生产厂家的,提供供应商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医用液氧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和代理商自身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供应商配送产品时,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委托其他单位配送的,除提供承运单位的上述许可证外,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参与本项目意向的投标人在获取时间内至榆林市西港锦天城 B4-2-401 携带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西港锦天城B4-2-4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西港锦天城B4-2-401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2)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医院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医院
地 址:榆林市知行路2号
联 系 人:惠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西港锦天城B4-2-401
联 系 人:司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