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幻城艺术中心儿童乐园外电工程施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委托,就北幻城艺术中心儿童乐园外电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5-09-0575)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5月19日14时3******集团公开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北幻城艺术中心儿童乐园外电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 JG2025-09-0575
3、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北幻城”元小鳌学习趣园项目位于长丰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文化创意街区的南侧,润河路与兴盛路交口西南方、滁河干渠边,该地块规划为城市绿地,占地约50亩,面积约3.3万方。现阶段儿童乐园租赁协议已签订,供电已报装完成,图纸设计完成,具备外电工程招标条件。为保证“北幻城”项目儿童乐园按期具备开放条件,现启动北幻城艺术中心儿童乐园外电工程施工项目采购程序。
4、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19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18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79元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0日 至 2025年5月23日
******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