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驿城区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驿城区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4.工程内容:硬化C25混凝土道路长30.638km,1-Ф0.6m圆管涵9座,1-Ф0.8m圆管涵5座,1-Ф1.0m圆管涵1座,1-3m×2.5m盖板涵1座,1-5m×2m盖板涵1座,漫水桥1座,日光保温棚6个,80m深机井一眼,排水管道及沟渠整治,游园一处,红色文化广场一处,坑塘整治一处,项目区公示牌39处等。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84元)大写:贰仟零柒拾玖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肆分;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刘梦园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年 2 月 18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驿******水利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 当天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叁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