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数字制图)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数字制图)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数字制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数字制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供应商提供公司不得挂靠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
七、其他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地质局官网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0日8:30至2025年5月16日1******有限公司或发送报名资料到******6@qq.com进行投标报名,邮件发送须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联 系 人:侍猛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西路砖渠巷137号盛世丰茂6号商住楼102室
联 系 人:余娇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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