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答疑澄清3
各投标单位:
******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项目编号:hzgq******9】的答疑澄清3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第17-18页,资格文件中的“(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2)投标承诺函”,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提供对应的格式。请问:此处的(6)和(12)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答:详见******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答疑澄清2”中二、三两项内容。
问:2.招标文件第17-18页,资格文件中的“(7)浙江省外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请问:项目负责人是否只需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的截图即可?
答:省外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均可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的截图。
问:3.招标文件第17-18页,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没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请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中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放在“(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中是否可以?
答: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未做要求,可不提供。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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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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